城市交通綜合整治專項-高架橋涂裝設計于2008年7月25日發(fā)布第二次招標公告?,F(xiàn)對原招標公告作如下修改:
1、原公告1.4.5“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路橋高級工程師資格”,現(xiàn)改為“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高級工程師資格”;
2、附錄3投標申請表(投入人員承諾)中項目負責人原為“路橋高級工程師”,現(xiàn)改為“高級工程師”;
3、延長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日期為:2008年9月 18 日、 19 日。時間:上午9:00―11:30 下午14:00―16:00。
招標公告其他內(nèi)容按原已在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備案的招標公告不變。在規(guī)定的延長報名時間內(nèi),未報名的單位可繼續(xù)參與報名。原已報名的投標單位可以補充資料。
廣州市市政園林局
二??八年九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