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8日,由我司監(jiān)理的清遠宏美(廣州萬科萬科城項目2.2、2.3期)H21001~H21005地塊項目一期(B1、B2、B3、B4、B5棟)工程(82323.47平方米),一期(B6、B7、B8棟)工程(49384.67 m2),一期(B9、B10、B11棟)工程(49384.11 m2),分別被清遠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評為二○一一年度第一批清遠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(chǎn)文明施工示范工地。